三亞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嚴禁非法買賣、流轉農村宅基地的通告
為了維護和規范三亞市農村宅基地管理秩序,有序高效推動農村宅基地及房屋盤活利用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農發〔2019〕11號)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非法買賣農村宅基地。農村宅基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宅基地資格權、使用權,禁止城鎮居民到農村非法買賣、流轉宅基地建造房屋或購買“小產權房”。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非法買賣、流轉農村宅基地及房屋的,由所在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取消該成員宅基地申請與使用的權利,由此所產生的任何后果由買賣雙方自行承擔。
二、嚴禁錯誤解讀政策文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受讓方根據《三亞市農村閑置宅基地盤活利用管理辦法(試行)》簽訂流轉意向協議書時,對宅基地經營權的流轉期限的約定,應符合《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關于“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的規定。
嚴禁任何組織及個人肆意擴大《辦法》政策解讀范圍,發布不實信息,誘導廣大市民朋友、投資者非法買賣、流轉農村宅基地及房屋。
聯系電話:0898-88271197。
三亞市農業農村局
2022年7月15日
來源 : 三亞市人民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