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方案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建立指標全面、指向明確、橫向可比、全省統一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力求評價工作研判營商環境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市場主體的*強烈痛點、助推破除阻礙各類生產要素自由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為持續推進和深化全省營商環境改革提供基礎支撐。
評價范
圍市縣層面。對18個市縣(三沙市除外)分別開展評價,力求研判各市縣特性短板和共性問題。自由貿易港重點園區層面。對現有11個自由貿易港重點園區(以下簡稱重點園區)分別開展評價,梳理呈現重點園區營商環境階段性建設成果和有利于營商環境建設的因素和條件。省級層面。對營商環境進行整體評分,突出“全省一盤棋、全島同城化”思路,對標國內標桿案例,對營商環境全面摸底。
工作時間安排和評價數據采集區間
年度評價。每年3月底前完成對上年度評價工作。評價數據采集區間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上半年度重點指標評價。每年8月底前完成本年度上半年度重點指標評價。評價數據采集區間為本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評價根據當年全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部署及實際推進情況選取部分重點指標。
評價機制
指標體系
海南自由貿易港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包括24個一級指標、97個二級指標及若干評價要點(詳見附件1 海南自由貿易港營商環境評價指標總表)。
◆ 秉承對標國內先進水平目標,參照《中國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設定部分一、二級指標。
◆ 對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海南自由貿易港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律法規文件要求,從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階段性重點任務出發,突出海南自由貿易港特殊制度安排,總結提煉出“貿易自由便利”“投資自由便利”“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人員進出自由便利”“運輸來往自由便利”和“數據安全有序流動”等6個一級指標。
◆ 堅持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結合海南現階段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進展,從時間、流程、成本、獲得資源便利性等方面,評價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參與市場經營活動便利性。
評價方法
全域旅游新格局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評價。指標設置:根據事權和服務事項范圍,從海南自由貿易港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選取海南自由貿易港營商環境市縣參評指標(詳見附件2 海南自由貿易港營商環境市縣參評指標)、海南自由貿易港營商環境重點園區參評指標(詳見附件3 海南自由貿易港營商環境重點園區參評指標)、海南自由貿易港營商環境全省綜合參評指標(詳見附件4 海南自由貿易港營商環境全省綜合參評指標)。數據來源:依據公開數據,收集各級政府已公開統計數據、政策制度類文件、新聞報道等。
依據數據公報,獲取部分基礎數據。
依據相關業務數據,收集評價期內全量工單統計數據、部門網上填報數據,組織少量電話訪問,原則上不組織部門開展集中填報。
依據網上調研問卷,按10%的比例抽取符合樣本條件的企業、行業機構填報網上問卷。實地調研,對政務服務大廳、辦事窗口或終端開展調查,選取部分調研問卷反映問題的企業進行回訪驗證。
評分方式:按照平均法,分級確定指標權重。采用前沿距離得分法計算便利度得分。其中,市縣以*優市縣為前沿、重點園區以*優園區為前沿,計算便利度得分。全省評價依據各市縣常駐人口數量確定市縣參評指標權重,計算全省便利度得分;對市縣未參評指標,采用前沿距離法,通過調研確定全國前沿計算我省得分。同時,由省工商聯同步開展海南省營商環境企業滿意度調查,將省工商聯等部門營商環境企業滿意度調查納入便利度得分,占總分值20%。
結果及應用
◆ 評價結果將形成市縣、重點園區、省級3個層面的營商環境便利度分析報告。
◆ 評價結果納入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進程評價和市縣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等,并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參考。
◆ 評價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改革建議將作為深化營商環境改革,推進制度集成創新的重要依據。
◆ 評價形成的典型案例和創新成果將作為先進經驗在全省宣傳并復制推廣。
來源:海南自由貿易港